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宁夏查处2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稿件来源:宁夏纪委监察厅网站 发布时间: 2016-05-13 03:5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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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2
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近期,宁夏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2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吴忠市利通区扁担沟镇高糜子湾良繁场党支部书记杨玉国利用职务之便,套取国家补贴资金1.14万元,用于支付场里秋季农建过程中相关费用,其行为已构成违纪。扁担沟镇党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2.灵武市梧桐树乡梧桐树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赵河以虚开滨河占地补助费的形式,支付本村村民铺路费用11.8742万元,村干部及党员到延安外出学习、给村队干部春节发放福利、环境整治等费用12.7224万元,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梧桐树乡纪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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